失信被执行人限制措施


    最高人民法院规定,失信被执行人高消费限制措施如下:
    1)不得乘坐交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2)不能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
    3)不能出入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4)不能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5)不得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6)不能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7)不能旅游、度假;
    8)子女不得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9)不能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