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孩子的探视权需要写明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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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协议孩子的探视权需要写明什么
    离婚协议孩子的探视权需要写明探视权行权的时间,探视权行权的方式,探视权行权的地点、以及中止探视权的情形等。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八条
    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民法典》规定离婚孩子探视权的时间以及方式由双方约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对方探视会不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的,可以中止探望。即使未支付抚养费,也可以行使探望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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