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科创板最新退市规则!科创板退市的情形有哪些?


    2024年4月30日,上交所正式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本次修订进一步完善重大违法类、财务类和规范类三类强制退市指标。
    2024年科创板最新退市规则如下:
    一、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1、上市公司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严重损害证券市场秩序的重大违法行为,且严重影响上市地位,其股票应当被终止上市的情形。例如:
    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或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构成重组上市,申请或者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上市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优化了“造假金额+造假比例”的标准:
    
    (1)一年虚假记载金额达到2亿元以上,且占比超过30%。
    公司披露的营业收入、利润总额或者净利润任一年度虚假记载金额达到2亿元以上,且超过该年度披露的相应科目金额绝对值的30%;或者资产负债表中资产和负债科目任一年度虚假记载金额合计达到2亿元以上,且超过该年度披露的年度期末净资产金额绝对值的30%。
    (2)连续两年虚假记载金额达到3亿元以上,且占比超过20%。
    公司披露的营业收入、利润总额或者净利润连续2年虚假记载金额合计达到3亿元以上,且超过该2年披露的相应科目合计金额的20%;或者公司披露的资产负债表中资产和负债科目连续2年虚假记载金额合计达到3亿元以上,且超过该2年披露的年度期末净资产合计金额的20%。
    (3)连续三年及以上年度存在虚假记载。
    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连续3年存在虚假记载,财务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或者负债科目。
    注意:如虚假记载年度涉及2020-2024年度的,仍然适用原标准,即“虚假记载金额合计达到5亿元以上,且超过该两年披露合计金额的50%”。
    2、上市公司存在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和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违法行为,情节恶劣,严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严重影响上市地位,其股票应当被终止上市的情形。
    二、交易类强制退市
    1、连续120个交易日实现的累计股票成交量低于200万股;
    2、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
    3、连续20个交易日在本所的每日股票收盘市值均低于3亿元;
    4、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股东数量均低于400人;
    5、上交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财务类强制退市
    1、主营业务大部分停滞或者规模极低;
    2、经营资产大幅减少导致无法维持日常经营;
    3、营业收入或者利润主要来源于不具备商业实质的交易;
    4、营业收入或者利润主要来源于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
    5、其他明显丧失持续经营能力的情形。
    本次财务类退市指标主要修订如下:
    一是科创板组合类财务退市指标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中增加利润总额为负的考察维度,修改后的组合指标为“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
    
    二是增加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公司(*ST公司)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要求其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为无保留意见,否则将予以退市。
    四、规范类强制退市
    
    1、因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或者虚假记载,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但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此后公司在股票停牌2个月内仍未改正; 
    2、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此后公司在股票停牌2个月内仍未披露;
    3、因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且未在法定期限内改正,此后股票停牌2个月内仍未改正;
    4、因信息披露或者规范运作等方面存在重大缺陷,被本所限期改正但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此后公司在股票停牌2个月内仍未改正;
    信息披露或者规范运作等方面存在重大缺陷情形,具体包括以下情形:
    (一)本所失去公司有效信息来源;
    (二)公司拒不披露应当披露的重大信息;
    (三)公司严重扰乱信息披露秩序,并造成恶劣影响;
    (四)公司控制权无序争夺,导致投资者无法获取公司有效信息;
    (五)本所认为公司存在其他信息披露或者规范运作缺陷且情节严重的。
    5、公司被控股股东(无控股股东,则为第一大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余额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30%以上,或者金额达到2亿元以上,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但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此后公司在股票停牌2个月内仍未改正;
    6、连续2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未按照规定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7、因公司股本总额或股权分布发生变化,导致连续20个交易日不再具备上市条件,此后公司在股票停牌1个月内仍未解决;
    8、公司可能被依法强制解散;
    9、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和解和破产清算申请;
    10、上交所认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