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休产假需要提供的材料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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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材料包括女职工个人的有效身份证件、结婚证、新生儿的出生证明等。关于法律规定休产假需要提供的材料有哪些?具体和法律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一、法律规定休产假需要提供的材料有哪些?
    法律规定休产假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女职工个人的有效身份证件、结婚证、新生儿的出生证明等。根据法律规定,女职工依法生育享受98天产假,还要根据地方的规定延长产假假期。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二、产假工资相关规定有哪些?
    产假工资规定有:《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详细大家已经对法律规定休产假需要提供的材料有哪些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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