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个人能交吗?


    一般情况下住房公积金个人还不能进行缴纳的,但是如果是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非全日制的从业人员和其他的灵活就业人员,在满足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条件的时候,就能够个人进行住房公积金的缴纳,但是如果是无业人士或者是没有经过灵活就业登记的个人,就无法进行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每个地区单独个人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条件会有所不同,具体的事项可以询问自己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的管理部门。
    如果拥有固定工作岗位的在岗职工所处单位并没有为其进行住房公积金的缴纳,而职工拥有相应的需要的话,可以和自己所处的用人单位商议,让单位为其在住房公积金中心进行开户,需要公司缴纳的部分费用和个人需要缴纳的部分费用,都由该职工自己承担。
    长沙市个人参加住房公积金条件?
    1、在长沙市进行就业的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和其他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进行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的缴纳,参加人需要年满18周岁,并且男性需要未满60周岁,女性需要未满55周岁,要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2、需要在长沙市就业并且拥有合法的经济收入来源;
    3、需要自觉遵守住房公积金的相应管理规范,同时要承诺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
    4、不能和其他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长沙市灵活就业人员应该在开户登记时和长沙市公积金中心(铁路分中心除外)签订《长沙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协议》,并在长沙公积金中心指定银行开立活期储蓄账户,与受托银行签订代扣代缴协议,这样受托的银行就可以每月从该账户中扣除相应的公积金缴款,其缴纳的资金会存入到该参加人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