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要什么交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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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讼离婚要什么交哪些材料
    诉讼离婚要提供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起诉状等材料,以及感情破裂的证据、财产证据、有利于子女抚养的证据等证据。且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提交离婚诉讼需要的材料有:
    1.离婚起诉书一式三份;
    2.结婚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式三份;
    3.当事人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一式三份;
    4.涉及子女抚养权须提交子女出生证明或亲属关系证明;
    5.涉及财产争议须提交经过公证的对财产拥有合法权的有关证明。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诉讼离婚要什么交哪些材料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华律平台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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