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发生交通事故
法律援助律师回答
发生交通事故的原因包括:道路、气象,车辆技术状况不良,驾驶人由于心理或者生理方面的原因,没有正确观察和判断外界事物而造成精力分散、反应迟钝,驾驶人技术不熟练,经验不足,缺乏安全行车常识,未掌握复杂道路行车的特点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