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河北地质大学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


    2023河北地质大学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如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有不同,以各学院/专业实际公布的比例为准。
    一、录取工作
    (一)成绩计算办法
    录取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其中复试成绩占录取总成绩的30%,初试成绩占录取总成绩的70%。
    1.工商管理[125100](专业学位)、工程管理[125601](专业学位)、公共管理[125200](专业学位)
    复试环节的政治理论成绩、综合素质面试、英语听力及口语考核成绩各占复试成绩的20%、60%、20%。
    2.会计[125300](专业学位)和物流工程与管理[125604](专业学位)
    复试环节的专业课面试成绩、政治理论成绩、综合素质面试、英语听力及口语考核各占复试成绩的30%、20%、30%、20%。
    3.其他专业
    复试环节的专业课面试成绩、综合素质面试、英语听力及口语考核成绩各占复试成绩的40%、40%、20%。
    4.总成绩计算办法
    初试成绩/n*0.7+复试成绩*0.3=总成绩(初试满分为500的专业,n为5;初试满分为300的专业,n为3)
    (二)专业课面试成绩、政治理论成绩、综合素质面试成绩、英语听力及口语考核成绩、同等学力加试成绩均60分以上,即为复试合格。
    (三)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按录取总成绩分别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优先录取一志愿复试合格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初试总分、初试政治理论总成绩、初试外国语成绩、初试业务科一成绩、初试业务科二成绩的顺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五)被学校录取的硕士研究生除工商管理[125100](专业学位)、工程管理[125601](专业学位)和公共管理[125200](专业学位)接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其他录取的考生均是“全日制”学习方式。
    (六)我校复试前已被其他招生单位待录取的考生视为放弃我校复试资格、我校复试结束后待录取通知发放前被其他招生单位待录取的考生视为放弃我校待录取。拟录取的考生确认接受学校“待录取”通知后,视为同意并遵守学校复试录取规定,学校不再受理考生提出的“取消待录取”申请。
    (七)学校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分“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学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定向就业”学生档案和劳动人事关系留在原单位,“非定向就业”学生档案须调入学校档案管理部门。
    档案无法调入学校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在入学报到时按身份不符处理,不予办理报到注册手续。
    二、加分政策
    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现服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对于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请按学校要求提交材料,未按时间提交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