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与诈骗罪的界限

法律援助

      两者的区别是:
      (1)侵犯的客体和犯罪对象不同。前者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金融管理制度,犯罪对象是公众存款;后者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产所有权,犯罪对象可以是任何财物。
      (2)客观方面不同。前者包括用欺骗方法吸收公众存款,还包括利用强迫、利诱等其他方法吸收公众存款;后者只表现为以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获得财物。
      (3)主观方面不同。前者无非法占有目的;后者必须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4)主体要件不同。前者既可以由自然人,也可以由单位构成;后者只能由自然人构成。
    相关阅读: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刑法条文:
         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司法解释及其他规定: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司法解释:
    1: 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http://www.scxsls.com/a/20110701/13205.html
    2:《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http://www.scxsls.com/a/20110701/20672.html
    更多内容参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