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变土地权属的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法律援助改变土地权属的需要办理的手续是:向村委会提出转让申请、填写相关书面资料,村委会对转让土地及转让对象进行审查,转让双方签订转让合同,携带转让合同、身份证明、村委会同意转让的证明到当地的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使用证过户手续。关于改变土地权属的需要办理哪些手续的问题,我们的律师团队始终秉持着正直、公正、诚信的原则,为每一个客户提供尽心尽力的服务。法律网小编整理以下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改变土地权属的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改变土地权属的需要办理的手续是:向村委会提出转让申请、填写相关书面资料,村委会对转让土地及转让对象进行审查,转让双方签订转让合同,携带转让合同、身份证明、村委会同意转让的证明到当地的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使用证过户手续。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变更,自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依法改变土地用途的,必须持批准文件,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变更登记。子女抚养权变更办理需要的手续如下:
1、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抚养权的变更;
2、协商不成的,一方能够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抚养权;
3、法院审理时,考虑父母双方的生活条件与抚养能力;
4、作出抚养权归属的调解书或判决书。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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