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约一起游泳溺死同伴是否应承担责任

法律援助

    律师回答
    一起去游泳有人淹死其他人有无责任要分情况:
    1、对于成年受害者来说,其对游泳行为本身的危险性也应有充分的预见和认识,故受害者自身应承担主要责任。
    2、游泳的提议者如果具有诸如没有告知受害者水域的情况,没有在险情发生之时及时提醒受害者等情况时,提议者有一定过错,应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3、同行人也是未成年,同伴一般不需要承担责任。未成年人是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父母是法定监护人,对其子女依法负有教育、监督、管理和保护义务。
    我国法律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河里游泳危险系数极高,随时可能带来生命危险。作为成年人应对河里游泳的危险性有清醒的认知,游泳过程中要注意避开湍急的水域。一旦发生溺水事故,后果不可逆转,成年人应该为自己的行为买单。再次提醒各位朋友,不要在无安全措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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