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聘物业服务人条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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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解聘物业服务人条件有哪些
1、物业服务合同到期。
2、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物业服务合同无法正常履行。
3、物业管理企业未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业主解除物业服务合同,必须召开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做出解除物业服务合同、解聘物业管理企业的决定。
提前解除物业服务人的程序是,提前六十日书面通知物业服务人即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六条:业主依照法定程序共同决定解聘物业服务人的,可以解除物业服务合同。决定解聘的,应当提前六十日书面通知物业服务人,但是合同对通知期限另有约定的除外。依据前款规定解除合同造成物业服务人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业主的事由外,业主应当赔偿损失。
二、物业公司解聘程序
1、业主通过业主大会共同决定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2、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
3、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实际操作中如果有业主委员会的话在物业服务合同到期前三个月可以组织召开业主大会就物业服务合同续聘或解聘进行表决,达到双过半即可。然后根据业主大会表决情况进行续聘或解聘,如果解聘的话可以通过招投标进行物业服务企业选聘。如果没有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合同是建设单位和物业公司签的合同,在没有业委会签订新的物业服务合同前一般情况是顺延,直到业主委员会新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止。
三、更换物业公司需要多少业主同意
1、如果想要换物业公司,需要达到一半以上的业主同意才能够更换物业。也就是说它是由业主共同来决定的,通过召开业主委员会,通过投票来决定是否要更换物业公司。
2、如果有一半以上的人同意更换物业公司,就可以先解聘原来的物业公司,重新再选聘新的物业公司来为大家服务。物业和业主之间是聘用的关系,聘用成功之后也需要签订合同,在合同期限之内,如果想要提前解约,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需要得到业主的同意。
解聘物业服务人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并且需要提前通知对方,如果是合同到期,可以选择是否续约,合同未到期的不符合物业管理规章制度要求的可以给予解聘,解聘物业服务人需要在小区召开业主大会,超过半数同意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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