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关于滥用职权罪的量刑标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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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没有关于滥用职权罪的量刑标准的专门规定,是遵从国家的法律规定以及司法解释的相关内容的。根据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定:
      犯滥用职权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根据本条第2款规定,徇私舞弊犯滥用职权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滥用职权的刑法条文:第三百九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司法解释:(一)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http://www.scxsls.com/a/20110701/130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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