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协议应包括什么内容

法律援助

    一、拆迁补偿协议应包括什么内容
    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
    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等信息;
    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
    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
    6、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
    7、其他条款以及双方有另需补充的事项。
    二、签约期限内未签定拆迁补偿协议能分得拆迁补偿款吗
    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如果一方当事人坚持合同的订立以对特定事项达成协议为条件,则在这些特定事项未达成协议前,合同不成立。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也就是说,如果没有在签约期限内签定拆迁补偿协议,获得拆迁补偿款的依据就是房屋征收部门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在房屋征收决定中,会对补偿方式、补偿金额等事项作出明确说明。此时,就应该多多关注相关政府网站及拆迁范围内的公告栏,以及时获取相关信息。
    三、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应该注意什么
    1、审查签订补偿协议的主体资格,如果主体不明或者不正确,那么被拆迁人将面临补偿款难以实现的风险。
    2、协议中应当载明补偿方式,是货币补偿还是产权调换。
    3、协议应当载明补偿款的总金额及各项补偿内容的具体明细。或者安置用房具体的结构、面积、地点、土地性质等,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没有明确的约定,在实际履行中很容易产生纠纷。
    4、补偿款的支付时间及支付方式。法律有明确规定拆迁工作应遵循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但是在现实中很多拆迁方急于让被拆迁方搬出,还没有支付补偿就强制搬迁,这种做法是不合理的。
    5、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明确违约责任有利于拆迁方不履行协议时采取有效救济,从而督促拆迁方履行义务。
    6、审查拆迁补偿协议是否存在不公平的条款。对于付款方式是否有限制,是否给被拆迁方施加过多负担等。
    四、拆迁补偿的方式有哪些
    (1)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是房屋征收中最常见的补偿方式,是指在房屋征收补偿中,根据被征收人的选择,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货币的形式对被征收人的房屋价值给予补偿的方式。被征收房屋价值,根据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房屋征收部门支付的补偿款可以等于或高于被征收房屋的价值,但不得低于被征收房屋的价值。
    (2)产权调换
    所谓产权调换,是指在房屋征收补偿中,根据征收人的选择,市、县级人民政府用自己购买或建造中的房屋所有权补偿给被征收人,并按照被征收房屋的价值与用于产权补偿的价值进行差价结算的补偿方式,被征收的价值和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的价值均由相应的资质的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规则评估确定。
    产权调换方式通常是由于被征收人无其他住房或者不愿意至其他地域生活,而选择搬至征收人提供的安置房屋居住。近几年由于房屋价格持续上涨,而征收人提供的房屋价格相对适中,导致被征收人更乐于选择产权调换的补偿方式。
    (3)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相结合
    在征收补偿中,对被征收房屋一部分实行货币补偿,一部分实行产权调换补偿,即是货币补偿和货币补偿相结合的补偿方式。这种补偿方式,在法律实务中是普遍存在的。在实行产权调换时,调换房屋面积的建筑面积与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很难正好相等;即使相当,也可能在结构上不相同,需要进行价格结算。因此,这是就需要通过货币补偿的形式,对产权调换补偿不足部分加以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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