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单位发生变更或撤销的案件如何审判?

法律援助

     如果在审判过程中发现被告单位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的,或者被告单位发生分立、合并或其他资产重组情况的,因实体的经济组织仍然存在,应当继续审判。上述情况可在判决书中作为“经审理查明”的事项予以叙明;判决主文直接对实施犯罪的单位作出判决。
    如果在审判过程中发现被告单位已被注销或者宣告破产的,法院可以对原单位犯罪中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继续审理。上述情况可在判决书中作为“经审理查明”的事项予以叙明,并在理由部分加以阐述;判决主文则只对起诉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作出判决,适用单位犯罪的罪名及其法定刑。如果有证据证实被告单位系为逃避法律责任而恶意注销或宣告破产,且有财产可供执行罚金的,可以对被告单位依法定罪处刑,并在判决书中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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