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软件作品的著作权归属的确定
法律援助我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10条规定,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属于软件的开发者所有。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对不同作品著作权归属的规定,复制、发行上述作品,都必须经作品著作权人的许可。此外,著作权还可以继承。我国《著作权法》第19条规定:著作权属于公民的,公民死亡之后,其作品的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在本法规定的保护期内,依照继承法的规定转移。如无人继承也无人受遗赠的,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收归国有,死者是国家职工或者其他非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归国家享有;死者是集体组织成员的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归集体组织享有。《著作权法》第19条还规定:著作权属于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变更、终止后,其作品的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在本法规定的保护期内,由承受其权利与义务的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享有。因此,复制、发行该类作品,须经作者的继承人或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或国家(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代表国家)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