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助抓捕同案犯的立功认定
法律援助协助抓捕同案犯要作为立功对待的话,必须超出如实交代自己罪行的范畴。从司法实践上看,这种情况认定为立功,要把握两个条件:一是确实有协助的必要,二是应当有协助的具体行为。在司法实践中,比较常见的有以下几种情形:一种是帮助司法机关诱捕同案犯,如给同案犯打传呼,约定同案犯在某个地方见面,然后设法抓捕。第二种情况是带着公安机关去抓。第三种情况是交代同案犯的藏匿地点,这一点尤其值得注意。如果仅仅是交待了同案犯的住址、姓名,属于如实交代自己的罪行。因为要交代同案犯,必然要交待同案犯是哪里的人,住在哪个地方,这是如实交代的范畴,但是如果交代出同案犯的藏匿地点,就不属于如实交代的范畴了,所以,交代藏匿地点叫立功;交代同案犯的真实姓名、本来住址,不算立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