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判实刑没收监刑期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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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回答
    在取保候审判实刑没收监刑期的计算上,具体情况应根据刑罚类型、罪名、判决时间等因素而定。刑期计算一般根据以下几种情况来判断:
    1.如果被告人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将宣告无罪或者免于刑事处罚,因此没有实际的刑期。
    2.如果被告人被判处的是管制,其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3.如果被告人被判处拘役,其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4.如果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其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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