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判实刑没收监刑期怎么算
法律援助律师回答
在取保候审判实刑没收监刑期的计算上,具体情况应根据刑罚类型、罪名、判决时间等因素而定。刑期计算一般根据以下几种情况来判断:
1.如果被告人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将宣告无罪或者免于刑事处罚,因此没有实际的刑期。
2.如果被告人被判处的是管制,其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3.如果被告人被判处拘役,其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4.如果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其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