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关系形成的代为保管物构成侵占罪的对象吗?

法律援助

        由担保而产生的物权包括质权、留置权等。在存在这两种权利的情况下,行为人都因此而获得了对他人财物的占有权,形成事实上的财物占有状态。但在担保关系解除后,行为人就负有返还质物的义务,否则可能形成侵占他人财物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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