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了一年半还能鉴定吗
法律援助律师回答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工伤认定的申请时间限制为一年。职工在发生工伤事故后,用人单位应当在一个月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职工本人、其近亲属或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需要注意的是,一旦超过这个时间限制,通常无法再进行工伤认定。因此,如果超过一年时间限制,即从工伤发生事故之日起满一年时间后,就不能再进行工伤认定,从而也无法进行工伤鉴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