漏税与偷税在什么情况下相互转化
法律援助漏税行为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转化为偷税。例如,漏税行为发生后,漏税者发觉或由他人发觉予以告知,但漏税者不予自动更正,采取隐瞒欺骗手段不向税务机关申报所漏税款的,漏税行为就成为偷税行为。这种情况实际上是行为人利用自己漏税而进行偷税,完全符合偷税的主客观要件。但是,偷税行为则不可转化为漏税。有论者认为,“偷税行为发生后,偷税者主动更正向税务机关申报其未缴或少缴税款,偷税行为也可以过渡为漏税行为”。这种观点是错误的,违背了犯罪构成理论。能成为犯罪构成的东西只能是行为实施时的主客观情况,行为人事后的情况不是犯罪构成的内容,这已是共识的东西。偷税行为构成犯罪情况下,绝不能因行为人事后的补交税款而不成立偷税罪,甚至不成立偷税行为。行为人的事后行为不能改变前行为的性质,只能减轻因前行为而承担的责任。这与漏税行为向偷税转化不同,前述的漏税向偷税转化,实质上是漏税行为加上事后行为而成为偷税行为,而非漏税行为本身的单纯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