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征收补偿不合理怎么办
法律援助律师回答
如果您的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被认为不合理,您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法来解决这个问题:
依法提出意见并申请听证。如果您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合法或不公平,您有权向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如果您要求举行听证会,应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相关主管部门提出。
申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进行协调。如果您对补偿方案的内容有异议,您可以申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进行协调。如果协调未果,您可以要求上级人民政府根据行政复议法律法规进行依法裁决。
起诉请求撤销征地批复。如果您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内容明显不合理,您可以通过起诉请求撤销征地批复的方式争取与征收部门的谈判空间,以帮助自己最终获得合理补偿。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二条
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