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偿为吸毒人员向指定的毒贩代购少量毒品如何定性
法律援助典型案例:甲和乙系朋友关系,乙是吸毒人员,长期吸食海洛因。乙请甲帮其购买0.5克海洛因,并将毒贩丙的地址告诉甲。甲依约办理,没有加价或截留毒品,也没有从乙处牟取其他利益。对甲代购毒品的行为,该如何定性?
笔者认为,乙知道丙贩毒,因为某些原因而委托甲向毒贩丙代购毒品,甲的代购行为在客观上与托购者乙亲自前往购毒具有相同的效果;况且,甲并未接受毒贩丙的委托帮其销售毒品,故甲不具有向乙贩卖毒品的故意,甲的代购行为不构成犯罪。
同时,笔者认为,甲的代购行为虽不构成犯罪,但仍是一种违法行为:其一,甲的代购行为对乙毒瘾加深起到了帮助作用,对此甲应有充分的认识,故该行为具有主观上的可责性;其二,甲在客观上帮助贩毒人员销售了毒品,侵害了国家的毒品管理秩序,故该行为具有客观上的违法性。在对甲不能适用刑罚的情况下,应当对其处以治安处罚,包括行政拘留和罚款(视具体情况单独或一并适用),以示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