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未登记有继承权吗
法律援助律师回答
未登记的夫妻是否具有继承权取决于几个关键因素,主要包括是否形成了合法的婚姻关系以及这一关系形成的时间点。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和法律实践,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合法婚姻关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配偶是法定继承人之一,这意味着只有在法律上被正式认定为配偶的情况下,才能享有继承权。 1994年2月1日之前的事实婚姻。对于在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之前形成的事实婚姻,即使未办理结婚登记,也被视为合法婚姻关系,双方享有继承权。 1994年2月1日之后的关系。对于在此时间点之后形成的关系,如果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则不被视为合法婚姻关系,双方不享有继承权。 补办结婚登记的情况。如果未登记的夫妻在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后开始同居,但后来补办了结婚登记,那么他们在补办登记之后一方死亡的,另一方可以配偶身份享有继承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