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放弃追偿权协议能够签署吗

法律援助

    一、担保人放弃追偿权协议能够签署吗
    担保人又称保证人,担保人能够根据自己的意愿是否愿意放弃追债权,若是愿意,是能够签署放弃追债权协议的。
    依照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保证作为一种担保方式,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保证人先后享有两项重要权利:
    一是抗辩权,指债权人行使债权时,保证人根据法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
    二是追偿权,指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
    二、保证人追偿权的成立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保证人向债权人履行了保证债务
    不论保证人依何种方式履行债务,也不论保证人是履行了全部还是部分债务,只要保证人承担了保证责任,就可享有追偿权。
    2、因保证人的履行而使债务人免责
    所谓使主债务人免责,是指主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因保证人的履行而消灭,并非指债权债务消灭。债务人非因保证人的保证债务的履行而免责的,保证人不享有求偿权。例如,债务人因自己的清偿行为而免责时,即使保证人又履行了保证债务,保证人也不享有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于此情形下,保证人只能依不当得利的规定请求债权人返还。
    3、保证人履行保证债务无过错
    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上有过错的,保证人丧失求偿权。例如,保证人在债权人请求其承担保证责任时,应行使主债务人的抗辩权而未行使,致使承担了不应承担的责任的,在此范围内,保证人丧失向主债务人追偿的权利。又如,保证人在为清偿或其他免责行为后,应当及时通知主债务人,以免造成主债务人的重复履行。如保证人在履行保证债务后怠于通知主债务人,致使主债务人善意地再为履行时,保证人也丧失追偿权。
    因此,若是担保人愿意是能够签署放弃追债权的协议的,担保人的追债权是指,担保人在履行保证债务后拥有请求债务人偿还债务的权利,但是担保人在行使这个权利的前提,也是必须要具备成立的条件的,否则不享有追偿权。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担保人放弃追偿权协议能够签署吗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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