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代表诉讼前置程序是指什么

法律援助

    律师回答
    股东代表诉讼前置程序是指股东在提起代表诉讼之前,必须首先按照公司内部规定或章程,向公司董事会或监事会提出请求,要求其对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提起诉讼。如果董事会或监事会拒绝或怠于提起诉讼,股东才有权代表公司提起代表诉讼。这一前置程序旨在确保公司内部治理结构的正常运行,防止股东滥用诉权。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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