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二年一方还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法律援助律师回答
具体来说,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携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起诉状及副本去被告住所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会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且符合《民法典》规定的特定情形(如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等),法院将准予离婚。诉讼离婚是一个法律程序,需要遵循相关的法律程序和规定。 此外,如果法院判决离婚,将只会有离婚判决书,没有离婚证。当事人需要提供证明分居满两年以及其他证明感情破裂的相关材料。如果法院判决离婚,那么离婚判决具有法律效力,等同于离婚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