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和故意杀人罪怎么处罚
法律援助一、同时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和故意杀人罪怎么处罚
1、同时犯故意杀人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可能会被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处罚。
根据《刑法》第六十九条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2、涉嫌犯故意杀人罪的处罚: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故意杀人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区别是什么?
1、区别故意杀人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标准是使用危险方法实施犯罪是否足以危害公共安全。
如果行为人使用的危险方法是杀人、伤人或毁坏公私财物,其行为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就构成本罪;如果其行为不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七十五条的规定,分别以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论处。
2、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与交通肇事罪的区别:
(1)犯罪客体不同。
交通肇事罪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的安全。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大量公私财产的安全。
(2)客观方面的要求不同。
交通肇事罪要求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并且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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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